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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38-8505240(总部)

邮箱:tasgzc@163.com

地址:泰山区金山路1号公证大厦(泰山饭店东临)总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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岱宗公证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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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申办公证流程

 

第一步:在线提出公证申请。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图片。被证明的文书应在领取公证书时提交原件。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见《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》。

第二步:在线受理。对于符合公证条件的申请,予以受理。

第三步:在线缴费。公证人员按照收费标准制作《受理通知单》,在线缴费。

第四步:审查、质检。公证人员对申请材料全面审查后,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,起草公证书、拟定审批表,报处质检员质检及领导审批;

第五步:审批、出证。经处领导审核批准后,占取公证字号,定稿公证书;

第六步:制证。对定稿的公证书进行打印、粘贴制作公证书;

第七步:发证。对于制作完成的公证书,当事人到公证处提交证明实物材料,领取公证书。

注:1、对于不真实、不合法的行为、事实及文书,拒绝公证。《公证法》第44条规定:提供虚假证明材料,骗取公证书,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2.当事人弄虚作假,提供伪证或阻挠、妨害公证处查证工作正常进行的,除拒绝公证外,所收的公证费根据《公证法》不予退还。

3.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公证程序规则,情况紧急的事项,提供应急服务。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行动不便,无法亲自到场的,提供上门服务。

4.需要申请人到公证处签字核实的公证事项,要求本人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。

附件:《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》

公正流程

A FAIR PROCES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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